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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招聘人员4人公告(第三次)
2018-05-03 21:48:17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根据公示结果,由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确认拟聘用人选。经审核确认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二)按照劳动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区管委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宜临港区发〔2015〕93号)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5108937。

六、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0831-5201157)。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相关咨询电话:0831-

区人力社保局(综合和就业处):5108836

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管理处)5201157

区投资促进中心:7189200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原标题: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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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宜宾临港开发区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8宜宾临港开发区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