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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巫溪县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11人公告
2018-05-02 15:11:17   地区:重庆   浏览:0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选择单位

具体聘用岗位按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分类由考生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巫溪县面向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择优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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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 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