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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招聘引进教师9人公告
2018-04-23 17:57:2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八)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引进条件者,按规定的招聘引进名额,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名单。对拟聘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的举报电话,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事业编制入编和聘用等手续。

5.按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从聘用之日起,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引进工作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招聘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重大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招聘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引进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 本次招聘引进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及简章中未尽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请予关注。

(三)本次招聘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招聘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 咨询电话:0471-3474802

原标题: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2018年招聘引进教师简章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党校

招聘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