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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第二季度重庆奉节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2名医疗岗公告
2018-04-23 17:59:34   地区:重庆   浏览:0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时间地点进行封闭式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

县人力社保局和相关用人单位、专家等,按招聘岗位和专业分别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高于60%。

专业技能测试分数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分数为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3、考试考核总成绩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低于1:5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达到1:5及以上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在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奉节县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在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网(http://fj.cq.gov.cn/zwgk/690/)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相关程序报批后,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到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对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在规定的聘用时间内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经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约定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