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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黄山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3人公告
2018-04-23 18:02:19   地区:安徽   浏览:0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黄山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资格审查由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区人才办公室会同各主管部门进行。

(三)面试

时间:2018年5月6日(周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区人才办公室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区政府网和黄山区先锋网上公布。体检考察由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区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区政府网和黄山区先锋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录用审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按照《中共黄山区委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区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试行)>》(黄发〔2016〕81号)文件精神,兑现相关补贴和待遇。通过本次引进的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的黄山区籍以外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先保障承租人才公租房,3年内给予免费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