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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省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3人公告
2018-04-20 07:37:03   地区:广西   浏览:0

(三)资格审查(6月上旬)。由2018年灵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进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应聘;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及时向应聘者说明理由。

 

(四)面试(6月中下旬)

面试工作由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和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本次招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员。

2.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3.面试时间。2018年6月中下旬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4.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6月下旬)。面试结束后,考核、体检工作由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确定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考核。考核工作由中共灵山县委组织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开展。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侧重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籍信息等情况。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对于同一岗位多人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均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3.体检。考核结束后,组织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国家制度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7月上旬)。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委、县政府公告栏、县政府网、钦州人才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工资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落实事业编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同时享受《钦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暂行办法》和《灵山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试行办法》等规定的以下待遇。

1.享受安家费补贴:给予引进人才每年3万元的安家费补贴(其中:市级财政补贴1万元/年,县级财政补贴2万元/年),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为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