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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701人公告(含教师岗3人)
2018-03-31 14:11:11   地区:云南   浏览:0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

此次考试实施全国联考,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

笔试试题类别分为5大类10小类,即: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招聘岗位的专业等条件设置(含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笔试试题类别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具有正高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具有正高职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非正高职的岗位均必须参加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负责。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曲靖市城区学校,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后在“规定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或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仅限2018年度有效。

(四)笔试成绩查分

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在符合查分情形下,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电话:0874—8967990、8967987)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全客观题原则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查分:

1.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参加考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六、笔试政策性加分

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5〕31号)规定,只对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符合加分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予以笔试政策性加分。

(一)加分条件及加分分值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参加云南省“选聘到村任职”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任职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其中选聘到全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任职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州(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6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3.参加云南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4分。

4.参加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4分。

5.参加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6.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就读高校前户籍或生源在曲靖市8个民族乡、99个民族村委会、552个民族村民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475个贫困村范围内的彝、回、壮、布依、苗、水、瑶7种世居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在上述条款规定区域范围之外,就读高校前户籍或生源为曲靖市农村户籍的苗族、水族、瑶族高校毕业生加10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8分;农村户籍的彝族、壮族、布依族高校毕业生加8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6分;农村户籍的回族高校毕业生加6分,城镇户籍高校毕业生加5分。就读高校前户籍或生源为曲靖市7种世居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外地户口迁入曲靖市3年及以上(2015年4月16日及以前落户)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