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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34名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
2018-03-13 08:28:01   地区:山东   浏览:0

有关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自荐表、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察材料、体检表。

(七)公示和聘用

经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材料单独建档(具体要求见附件15),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备查。

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合格的原则上按招聘的岗位层次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招聘有关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环节;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和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33-3184072

监督电话:

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33-2312330

原标题: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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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表

3.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自荐表

4.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诚信承诺书

5.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6.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考试结果花名册

7.2018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8.淄博市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

9.淄博市同意应聘证明(式样)

10.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大学名单(2017年)

1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12.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13.面试成绩修正办法

14.专业大类目录

15.招聘工作建档要求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