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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绥宁县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一)
2018-03-02 17:09:01   地区:湖南   浏览:0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739-7611690(县纪委)。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并按要求完善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聘用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将所有聘用人员派遣到乡镇从事脱贫攻坚工作,期限2年;2年期满后返回聘用单位工作,同时从所有招聘人员(参加绥宁县公务员考试被录用的不受服务期限的限制)中定向择优公开选调50%的人员进县城事业单位工作。

十、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自觉接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原标题: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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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及要求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