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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西黎城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39人公告
2018-02-23 08:01:56   地区:山西   浏览:0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证明中要明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校表现、毕业时间及毕业时可取得的学历(或学位);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计划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省委盖章,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

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对资格复审结果是否合格由复审机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开始前,取得复审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面试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不足1:3的岗位招聘数量予以核减,并公示。资格复审后面试之前,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按各招聘名额1:3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考生。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实行百分制计分。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时,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拟聘资格;若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

将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不达1:1的比例则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全部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在另一家同级别或更高级别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查结果为准。如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作出最终结论。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自理,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

七、考察考核

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奖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反映。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之前,暂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保留资格。2018年8月底前由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所报考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初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复审,复审结果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经审定,相关证件符合规定要求者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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