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须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八)公示
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2018届毕业生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办理聘用手续前,区教体委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社局备案。
拟聘人员参加省级教师资格认定的,必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参加国家级教师资格认定的,凡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先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后,受聘人员于2018年9月1日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标准执行,其中在职教师职称按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区教体委 022-66896327
022-652631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监督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022-65306732
区教体委监察处 022-66897226
原标题: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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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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