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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合川区事业单位招聘223人公告
2018-01-25 08:34:39   地区:重庆   浏览:0

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凭报考者本人《准考证》、毕业(学位)证、身份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进行。

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同一报考单位(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 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方式详见《一览表》,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考生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且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且不低于同一面试组其他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最低成绩的,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其他事业单位中招聘单位(岗位)需加试技能测试的(详见附件1中《一览表》备注栏),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分值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其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技能测试×50%(按照四舍五入方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加试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均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报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加试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名额,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选择聘用单位

本次报考“基层畜牧兽医站”、教育事业单位及卫生事业单位的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进行选岗,即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专业科目成绩高者先进行选岗。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是否有回避情况进行复查。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