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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普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9人公告
2018-01-13 08:21:09   地区:云南   浏览:0

五、考核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毕业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六、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第一中学 0879—2122932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试讲或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原标题:2018年普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普洱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