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山西平遥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5人公告
2018-01-03 11:02:39   地区:山西   浏览:0

2018年1月22日----1月24日报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的考生。

报名地点:县房管局(上西关街67号绿色都城南门东)

联系电话:0354--5868155

各报考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比例时,以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定聘用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服务基层专门岗位不达比例空余招聘名额转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额,具体详见服务基层专门岗位报名以后的补充公告。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和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二)、考试、体检、考察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的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计分采用百分制。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务于2018年3月15日工作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过时不候。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由人社局对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各一份。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及上级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平遥县政府网公告后附件5,个人信息所填内容必须打印),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1)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2)“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

(3)“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

(4)“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

(5)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人社厅盖章,并提供本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6)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与所提交的证件内容不一致或证件短缺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前,若出现不参加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学历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所招职位名额1:1比例,依据总成绩高低(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学历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执行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予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