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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邢台宁晋县第五医院招聘41人公告
2017-12-20 23:17:42   地区:河北   浏览:0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

(五)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宁晋县第五医院内部自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劳动合同,参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的工资参考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六、其它事项

(一)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要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7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19-5566122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晋县第五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9-5566122

18932992596

附件》》

2017年宁晋县第五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汇总).xls

宁晋县人力资源市场

宁晋县第五医院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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