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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政府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公告
2017-12-05 22:04:41   地区:湖南   浏览:0

(3)笔试成绩在武冈政府网、武冈新闻网及相关媒体进行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果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武冈市政府办公开选调政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武冈市人社局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入围名单在武冈政府网、武冈新闻网及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在武冈政府网、武冈新闻网及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公开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名单在武冈政府网、武冈新闻网及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违反计划生育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⑥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职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壹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武冈政府网、武冈新闻网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该职位不递补。

(七)选调

拟选调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武冈市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将拟选调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武冈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一经选调,必须在选调职位服务不得少于3年。选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选调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该职位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过程中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武冈政府网、武冈新闻网及相关媒体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选调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拟选调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选调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3、武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武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监督

1、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程序,严明纪律,严格办事,接受监督。

2、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参加考试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