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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双桥区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2017-11-15 22:33:09   地区:河北   浏览:0

面试结束后,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公布内容为面试成绩、岗位名次、进入体检名单、参加体检要求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任资格,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发现问题的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延伸考核。考核合格后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批准并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考核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违规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将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递补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前款(三—6)顺序方式确定考生,并为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双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七、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网站(http://www.sqqjyj.gov.cn)为本次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在选聘过程中,本简章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政策咨询电话:0314—2056584

3、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公务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本简章由双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双桥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领导小组报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考结束后将审核通过考生基本信息报承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双桥区2017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急需岗位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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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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