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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42名公告
2017-11-15 22:33:49   地区:湖南   浏览:0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1)县农业局:专业技术1、专业技术2、专业技术3;县畜牧水产局:专业技术1、专业技术2、专业技术3;县审计局:审计、信息管理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律、安全工程、公共卫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工程测量;县环境保护局:专业技术;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检验、文秘、财会、计算机。

以上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护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三基知识;放射及超声影响岗位:笔试内容为医技三基知识;康复医学、临床医学1及临床医学2岗位:笔试内容为临床三基知识。满分为100分

(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以上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以上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均根据报考的职位确定,不指定教材。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河西小学(县人社局对面)。见准考证,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面试

1、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时,成绩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以上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的折算方法: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数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一次。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2号)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招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可以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考核、拟聘公示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或提供虚假资料,以及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