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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北湖区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5人公告(第二次)
2017-11-09 22:50:15   地区:湖南   浏览:0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市(含县区)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1.考务咨询:0735-21671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北湖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北湖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综合类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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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北湖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doc

2、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