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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巴中市南江县乡镇事业单位考试招聘29人公告
2017-11-03 20:20:26   地区:四川   浏览:0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收费

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取笔试费50元。报名持以下证明材料免收考务费;报名时不能提供者,不再免考务费。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凭当地县级扶贫移民部门证明。

2.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3.父母双亡的,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分工负责,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统一印制的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和岗位调整

报考职位编码为170201、170301、170401、170501的岗位,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其余岗位报名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12月3日前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7年12月7日前提供银行卡账户,退回报考者(联系电话:0827-8227499)。

四、考试

笔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各岗位考试方式及考试总成绩折合办法见《岗位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0:30

专业科目:2017年12月16日下午2:00-3:30

2.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笔试具体考室及座位号考前见考场分布表。

3.笔试范围。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其它有关知识;成绩为100分,折合办法见《岗位表》。医疗卫生岗位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具体笔试内容范围见《岗位表》。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成绩公告三天内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书面申请查分。

(二)面试

报考17801岗位需要进行专业科目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若与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公共科目笔试人数未达到3:1的该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全部考生公共科目笔试平均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另行公告,不再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专业科目面试主要采取技能操作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及其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岗位实际技能等。面试成绩100分,折合办法见《岗位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体检

依据各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招聘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科目成绩高的入检,若公共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再加面试或协商抽签(下面环节递补时出现此情形照此执行)确定入检人员。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