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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市广播电视台招聘1人公告
2017-10-26 23:14:46   地区:湖南   浏览:0

2、播音主持岗位

(1)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为带妆试镜,模拟视频节目播音、主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音面貌、音质音色、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和整体上镜效果等。

(3)专业测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4)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仪容仪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把控能力。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 专业测试×60%+面试成绩×40%。

专业测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笔试、专业测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广播电视台:28663026/28663027(咨询)

28663029(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株洲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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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株洲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条件.xlsx

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株洲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