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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沙坪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4人公告
2017-10-25 22:25:40   地区:重庆   浏览:0

(三)考试考核

第一次招聘(首站招聘)的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3日上午9:00-10:00,报名地址:清华大学华为多功能厅。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时间90分钟,分值为100分,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在达到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考核招聘岗位不进行专业科目测试。

2.面试

赴高校招聘教育岗位面试采取课堂教学片段展示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赴高校招聘卫生岗位采取专业答辩方式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招聘岗位采取说课、试讲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成绩基本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达到面试成绩基本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人员)进入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的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资格条件等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红岩人事人才网”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对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人员,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学历层次、获得奖学金等次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社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成绩、拟聘单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