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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宁明县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第二次)
2017-10-13 22:35:27   地区:广西   浏览:0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50分。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又需要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2天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对确定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00 《会计专业知识》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生成绩在宁明新闻网(www.gxnmnews.com)公布。

7、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末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员统一在宁明新闻网(www.gxnmnews.com)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组织。

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委会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当天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凡以1:1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还要达到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否则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以笔试成绩高确定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体检人选。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