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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山丹县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7-09-21 23:39:39   地区:甘肃   浏览:0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30厘米

(六)体检

1.体检考生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并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最低入围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2.体检时间地点及标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3.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政审

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执行。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政审结束后,出现人员缺额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管理

1、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行三个月试用期,并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聘期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3、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或年内考评不合格的,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1.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系临时性工作岗位用工,不占编制,不具备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张掖市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办法[2017]39号)执行。

2、聘用人员基础工资2500元/月(含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聘期内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待遇。绩效奖励工资300元,由单位经考核后发放。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

4、按照公安部确定的服装样式和标识,统一配发服装。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公安局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并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936—5919008。

招聘咨询电话:0936—5919009

七、本公告由县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丹县公安局

2017年9月18日

来源:

http://www.xbsd.gov.cn/gov/gsgg/2017-09-18/8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