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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下半年青海黄南州事业单位招聘88名公告
2017-09-19 21:06:41   地区:青海   浏览:0

(三)户籍、年龄及时间认定。符合本省、本州、本县户籍条件的考生,在本省、本州、本县落户时间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76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在青海省(黄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的考生服务年限及汉族子女加分年限的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26日。

(四)学历和专业认定。一是本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招聘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二是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在10月28日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直接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中专学历无法在“学信网”验证的由考生到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验;三是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放弃岗位和岗位递补的处理。公开招聘中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考生放弃岗位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核仅递补一次。

(六)基层服务年限。县乡事业单位面向本县、年龄放宽到40周岁的招聘岗位,放宽条件后招聘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必须约定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禁止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七)其他。在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随时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了解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聘用资格等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联系电话: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3-8721698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3-8722188

原标题:2017年度黄南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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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黄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