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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滁州市直三家医院招聘61人公告(第二次)
2017-09-16 23:59:17   地区:安徽   浏览:0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7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五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受此限制),管理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7日工作时间到相关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科,合计90元/人;面试费每人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名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由用人单位初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3日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

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报考人员。

(2)笔试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

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

《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公共基础》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专业知识》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3)笔试工作组织

笔试工作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当日时间安排为:

上午:09:00—11:00 《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

下午:14:00—16:00 《专业知识》或《申论》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公共基础》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

(1)面试对象

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的报考人员。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医学基础知识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