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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县2017年引导64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非公经济组织服务公告
2017-09-14 00:49:53   地区:甘肃   浏览:0

没有扶持计划的企业也可参加招聘会但不享受扶持政策,须于招聘会前一日上报《企业用工需求表》,并将需求表制作成展牌于招聘之日下午2:30到达招聘会场参加招聘活动。

六、人员管理要求

(一)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理。非公经济组织负责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毕业生的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工作由所在非公经济组织和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共同负责,考核结果和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一次性旷工满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满15天的人员,取消其扶持资格。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非公经济组织向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扶持资格。毕业生因故自动离职的,非公经济组织应及时向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报告,其扶持资格自行消失。

(三)非公经济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扶持资格:一是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二是虚报考勤结果的;三是不按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的;四是不依法为就业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的。

咨询电话:0934—4423707

附:1企业招聘报名申请表

2非公经济组织用工需求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8日

来源:

http://www.huanxian.gov.cn/html/ggtz_1435_12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