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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海兴县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第二次)
2017-08-30 20:28:00   地区:河北   浏览:0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兴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乡镇小学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聘用岗位的顺序。选定岗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乡镇卫生院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先由县卫计局制定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再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事计划和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参加招聘人员如有就业经历,聘用前与原单位引发劳资、合同纠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21178

原标题:海兴县2017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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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海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海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海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