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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中小学聘用教师招聘6人公告
2017-08-25 09:53:24   地区:河北   浏览:0

经过政审程序后,对因不符合招聘条件、未完成体检、政审程序或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考生被取消招聘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末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获得递补资格。递补仅限一轮次。

政审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拟招聘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7、公示。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

8、聘用。由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招聘人员基本情况,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办理上岗相关手续。所聘人员按照开发区聘任教师相关工资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不入事业编制。

9、管理。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编外合同管理,参照同岗位人员执行见习期制度。开发区社发局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受聘人员由区社发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各中小学校,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首次协议期限为3年,协议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以继续签定。应聘教师工作不满3年,不得无故解除聘用协议。

10、招聘资格免除规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招聘过程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如弄虚作假等),均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7-3090022 0317-3093029(公告期间)

0317-3092917(报名期间)

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沧州经济开发区网站: http://www.cedz.gov.cn/

沧州市人才网: http://www.czrcw.com/index.aspx

原标题:沧州经济开发区中小学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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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员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2:2017年沧州经济开发区中小学聘用教师公开招聘情况一览表.docx

沧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州开发区社发局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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