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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黎城县教育、广电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2017-08-25 10:09:53   地区:山西   浏览:0

 

(二)选岗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须按照本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填写《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与用人单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教育部门除报考黎城一中和选岗路堡中学、城关中心校以外的其余岗位考生须在农村任教满五年后,方可返回招聘单位工作。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

九、注意事项

1.《黎城县2017年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次公告)通过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lc.gov.cn/lcldj/index.asp)、黎城县电视台和《黎侯古城》向社会发布。自报名环节以后的公告仅通过中国黎城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和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xlc.gov.cn/lcldj/index.asp)向社会公告。

2.《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上述两个网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和应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设立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55—8173356

十、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者,本人应当申请回避,或者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决定其回避。

2.严明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记入档案、追究责任。考生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设立招聘监督电话:

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5—6565100

黎城县教育科技局:0355—5672197

黎城县文化局:0355—6564007

十一、本方案由黎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原标题:黎城县2017年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黎城县2017年教育、广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黎城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黎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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