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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招聘75人公告
2017-08-18 23:52:4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八)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由人社部门指定医院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职位空缺时,从参加相应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对确定的拟雇用人员考察工作由招募单位主管部门和招募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雇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出现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十)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鄂前旗之窗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旗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不影响雇用的人员给予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资格。

(十一)雇用

公示结束后,拟雇人员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发《雇用通知书》,雇用人员凭《雇用通知书》到雇用单位办理相关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书。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局长杨革命(兼),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招募事宜。

五、其他

本简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鄂托克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的简章

点击下载>>>附件1-5

鄂托克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鄂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审计岗位)

鄂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消防岗位)

鄂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大数据中心岗位)

鄂前旗公开招募雇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通协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