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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支教人员招聘40名公告
2017-08-13 23:04:33   地区:江苏   浏览: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及湖滨新区教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员名单在宿迁市湖滨新区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组织,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局组织考察,重点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公示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湖滨新区教育学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学会与用人学校签订派遣协议后,由学会将所聘人员派遣到用人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用人学校与所派遣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经用人学校考核不合格的,学会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根据教学安排和考核结果,需要继续留用的,由湖滨新区教育学会与拟聘用人员续签聘用合同,继续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湖滨新区教育学会 84833088

监督电话:湖滨新区纪工委(监察局):84837110

原标题: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2017年公开招聘支教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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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宿迁市湖滨新区教育学会公开招聘支教人员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