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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綦江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45人公告
2017-08-13 23:18:28   地区:重庆   浏览:0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区卫计委按照区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重庆市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招聘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小学教育(全科方向)、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和订单定向医学生由区教委、区卫计委根据招聘单位及岗位,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及岗位。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教育、卫计系统服务6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信息发布

招聘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qjrs.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方案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綦江区从2017年毕业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和订单定向医学生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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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綦江区从毕业定向綦江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和订单定向医学生中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