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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公告
2017-07-26 16:11:59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为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7日;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验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执行(详见附件3)。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报考时提交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用人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可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82752102。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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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17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xls

4.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doc

5.各招聘单位报考咨询电话.xls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