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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沧州青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2017-07-25 17:26:38   地区:河北   浏览:0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青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体检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

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青县人社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所余招聘指标待下次招聘时使用。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教师与县教育局签订在招聘单位从教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并列入黑名单,三年不允许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本方案由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县2017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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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zip

2017年教师招聘岗位学科统计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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