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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息烽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公告
2017-07-25 16:55:54   地区:贵州   浏览:0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招办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工作人员审查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确定(含3:1),“不设置开考比例”且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根据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参加工作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交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见附件4)。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县公招办研究确定。招聘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进行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含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生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息烽县人民政府网”(www.xifeng.gov.cn/)上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二)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在招聘工作各环节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属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息烽县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由县公招办组织,须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监督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公招办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