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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三季度重庆市黔江区事业单位招聘69人公告
2017-07-13 23:48:08   地区:重庆   浏览: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含紧缺人才岗位),该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还须达到其所在测试考官组当天同类测试方式的所有参加测试考生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下个环节。专业技能测试考官评定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笔试时间:

暂定为2017年7月23日(周日)。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

文化馆“土家族原生态音乐编导”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7月25日,教委下属职教中心招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7月27日,教委下属其他学校招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7月29日。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信息详见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jhrss.gov.cn/)通知公告栏。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按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按照规定时间于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于2017年8月4日,考生应提供《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

(2)身份证;有户籍限制的岗位还须提供全页户口簿;

(3)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按简章规定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因此现场资格审查时也需提供)。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5)本人手写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6)区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以及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日为网上报名前一天,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

(8)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待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结束后详见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jhrss.gov.cn/)通知公告栏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或笔试加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或笔试加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或笔试加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或笔试加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若某一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含紧缺人才岗位),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