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7重庆市涪陵区招聘教师、校医107人公告(第三季度)
2017-07-11 01:00:07   地区:重庆   浏览:0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涪陵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在《报名系统》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涪陵区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邹老师 023-72880381;周老师 023-72880655

原标题:重庆市涪陵区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简章

点击下载>>>全部下载1-4.rar

附件1:涪陵区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上半年修订)

附件3:涪陵区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4:涪陵区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