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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市涪陵区招聘教师、校医107人公告(第三季度)
2017-07-11 01:00:07   地区:重庆   浏览:0

1)公共科目(分值100分):《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科目(分值100分):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2016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以2017年2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6)成绩查询:2016年7月30日,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中“成绩查询”栏查询,同时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7)凡笔试科目任何一科缺考者,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

按岗位层次招聘学科名额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学科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7月31日在《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内公布。资格复审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

2017年8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区教委七楼会议室(涪陵区黎明路36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报名注册的身份证;2. 准考证;3. 毕业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4. 教师资格证;5. 普通话等级证书(招聘学科为语文的考生才提供);6. 报考诚信承诺书(在简章附件中打印后本人签字确认);7. 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才提供,在简章附件中打印)。以上1至5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6、7项材料提交原件;中职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暂不具备4、5项材料的可暂不提供。

若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层次的招聘学科的报考人员中,按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面试(分值100分)

(1)确定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中,按岗位层次招聘学科名额1:2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招聘学科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达到招聘学科面试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学科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学科名额(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但该招聘学科名额至少应保留1名。招聘学科面试比例为1:1的,考生的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两科平均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8月2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和《报名系统》“公告信息”栏公布。

(3)面试时间:2017年8月5日。面试人员持报名注册的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备课、上课;中职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备课、上课和现场实作;校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评委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在评分表中说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报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招聘学科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为1:1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员。

 

4. 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并于考试考核结束后1—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lrs.gov.cn)、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公众信息网(http://www.cqfljw.com)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