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学历学位、个人履历、取得执业资格、获奖及受表彰情况等条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3的数量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重新确定名次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贵安新区官网公告栏上公示。
(三)政审
政审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实施。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不合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由第二名递补。体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安新区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年签订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原则上1年1签,其中第1年试用期1个月)。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后果自负。
试用期间不遵守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不符合职位需求的,试用期满即解除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贵安新区相关待遇标予以计发,另有食宿等其他补贴补助。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的指导下,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局综合处,具体负责发布公告,组织报名、面试、体检、公示等工作。
(二)本次招聘工作将接受新区人事部门和社管局负责纪检工作的处室的监督,
监督电话0851-88900120,0851-88900700。
(三)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有关情况,请电话咨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900702)。
(四)本次招聘方案由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解释。
原标题:贵州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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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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