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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市璧山区招聘党建指导员3人公告
2017-06-23 12:01:06   地区:重庆   浏览:0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璧山非公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选派到相关镇街、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党建指导员月工资1900元,试用期月工资1700元,按国家相关政策购买保险,根据有关规定解决差旅费。年底对党建指导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总成绩公布、体检等有关事宜,考生自行登陆璧山非公党建网查询,逾期未领取或未参加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辅导书、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本简章由璧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41420200

原标题:重庆市璧山区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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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doc

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参考样式).doc

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