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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聘用制教师招聘200人公告
2017-06-22 21:50:50   地区:江苏   浏览:0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凭身份证号在新北区教育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二)加分项目

根据在我区代课时间及代课期间获得的荣誉情况,对目前在我区公办中小学工作的代课教师报考人员进行加分,最高分限定为5分,计分标准为:

1.教龄:在我区中小学代课0.2分/年,以实际代课年限满整年计算(即不满1年的不计算在内),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2.综合荣誉: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镇(街道)级1分,区级2分,市级及以上3分,以最高荣誉确定,不累计。

加分项目得分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书原件核定。具体事项将在新北区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代课教师为笔试和加分项目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新北区教育网上公布。

2.在面试前,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代课教师为笔试和加分项目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新北区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1)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课堂前15分钟教学。

(2)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安排:准备60分钟,上课15分钟。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笔试成绩(代课教师为笔试和加分项目之和)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上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五、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选岗。以我区在册代课教师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服从组织安排,确定岗位;剩余岗位,根据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选岗。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录用的聘用制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实行合同聘任、岗位管理,在职期间的薪资报酬参照学校同类事业编制教师水平执行,缴纳企业保险,退休后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待遇。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