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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重庆市荣昌区事业单位招聘、考核招聘106人公告
2017-06-05 23:00:36   地区:重庆   浏览:0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需同时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时间以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为准。

五、考试考核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其中,考核招聘(附件2、附件3)的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其中附件1、附件2岗位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值为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附件1、附件2岗位中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历史、音乐、物理、政治、地理、信息技术、美术、体育教师岗位的,使用普通高中相应学科现行教材;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使用相应学科专业教材。附件3岗位专业科目笔试为《管理基础知识》。

(3)考核招聘(附件2、附件3)岗位中,如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平均未达到1:5的比例,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二)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线=该岗位所有实际参考人员笔试平均分×80%,低于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和地点请见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荣昌区教育信息网上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招聘名额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不足整数按四舍五入计算,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只有1人实际参加考试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简要讲课或简要讲课+专业展示(音、体、美)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由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报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

1.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2.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次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