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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毕节市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146人公告(第二批)
2017-06-05 23:02:15   地区:贵州   浏览:0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选岗

应聘03--08职位、28--31职位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职位进行选岗,选岗表详见《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分解表》(附件4)。选岗开始仍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选岗及聘用资格。

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先选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需进行新一轮面试,面试成绩高者先选岗。

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由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选岗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五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陈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袁明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十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股)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原标题:纳雍县2017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