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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市潼南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84人公告
2017-05-26 22:58:01   地区:重庆   浏览:0

地点: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聘范围:《一览表》中序号为4的岗位

时间和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及考核

资格审查在报名地点同时进行。应聘者持《重庆市潼南区2017年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一份及相关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职业职称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由潼南区人力社保局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条件,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符合条件者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按工作安排进入考核环节(当天进行考核)。应聘者应仔细阅读简章,诚实守信报考。逾时不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一览表》中序号为1、2、3、4、5所列岗位考核方式为面试;序号为6、7所列岗位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

分值为100分,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技能测试分数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考官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2.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一览表》中序号为6、7所列岗位,面试比例为1:2,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如经确认自动放弃被取消面试资格,按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属紧缺急需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急需岗位开考。无法递减的,则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一名方可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总成绩计算

《一览表》中序号为1、2、3、4、5所列岗位考核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一览表》中序号为6、7所列岗位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进入体检人员确定及公示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一览表》中序号为3、4所列岗位,待所有场次结束后,各岗位成绩拉通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资格条件等情况将在考核结束1-2个工作日内在潼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tnrsj.gov.cn)网上公布。

5.签订就业协议

被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体检通知前持本人身份证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并约定违约责任,如不签订,视为自动弃权。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需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