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笔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布。
六、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frsj.gov.cn)。
面试方式
1、中共大方县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
2、高中教师笔试科目为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方式为现场作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将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dfrsj.gov.cn)发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及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八、体检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中共大方县纪委(监察局)、县教育局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选岗
报考05至10职位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其所报职位进行选岗。选岗开始仍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选岗及聘用资格。
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笔试、试教成绩都相同的,需进行新一轮测试,测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选岗具体时间、地点由大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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