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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河北区事业单位招聘37人公告
2017-05-15 18:37:35   地区:天津   浏览:0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报考岗位要求的英语、计算机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7)学信网(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

总成绩 = 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 + 面试×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到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组织方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河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河北区政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各招聘岗位考务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举报投诉电话:022-2629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