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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季度重庆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1人公告
2017-05-15 19:07:37   地区:重庆   浏览: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将会被删除退回,报考人员须在“当前招聘”栏中重新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审核状态,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17年5月21日上午12:00关闭,报名信息被删除退回的人员若未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报名,将一律不得报名。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须在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5月22日上午12:00进行网上缴费(本科岗位每人100元,研究生岗位每人5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考务费。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上述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报名通过后,先行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参考,并于2017年5月26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下同)到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开发科(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区卫计委底楼106室,下同)申请办理退缴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本科岗位人员、以及报考研究生岗位达到笔试比例的人员(研究生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人员,无需打印准考证),于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 6月3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开考比例。

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本科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6.发布报名情况。

报名缴费人数以及研究生岗位是否进行笔试等信息,将在2017年5月26日左右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璧山区人事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五、笔试

1.本科岗位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2、研究生岗位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须进行笔试,未达到该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总分值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后2周左右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璧山区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