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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2017-05-11 15:52:32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三)工资等福利待遇:待遇2600元/月(含“五险一金”)。

七、加强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连城县宣和乡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1876003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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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资料

连城县宣和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