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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赤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辅助人员招聘12人公告
2017-05-06 00:02:0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8、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是否开考。

(三)笔试

1、应聘人员务于2017年5月23日9时至2017年5月27日17时,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此次考试试题由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出题。

 

3、笔试时间:

2017年5月28日(星期日)0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4、公布笔试成绩

阅卷工作结束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需先进行资格复审后面试。

1、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装订一份)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包括加盖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帮助缴纳的保险单)和复印件(装订一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收取面试考务费100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范围: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面试工作由用工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并组织实施。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考生的考试总分。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全体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再另行加试确定。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聘用

1、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具体试用期期限根据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而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八)培训

被聘用员工需接受培训,培训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派遣单位即赤峰乐创天地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有关礼仪、职业道德、劳务派遣规定等培训,第二阶段由用工单位进行岗前学习。

八、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

工资待遇:按照全额事业编制新入职本科大学毕业生工资标准的85%进行核定发放(人社局工资标准核算,包含个人承担保险部分)。